按照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部署,从2016年12月16日开始,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对自治区工商联党组进行巡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视对象
自治区工商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
二、巡视内容和重点
1、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方面,是否存在对涉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政治问题公开发表反对意见、阳奉阴违等问题,以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方面是否存在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2、在廉洁纪律方面,是否存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有无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个人、亲友及他人谋取私利,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
3、在组织纪律方面,是否存在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有无违反请示报告制度、我行我素、自行其是等问题,是否存在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突击提拔干部、违规用人、搞团团伙伙、超职数配备干部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4、在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若干规定精神,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糜之风,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以及工作被动应付,慢作为、不作为等突出问题。
5、自治区党委要求了解的其他事项。
三、巡视组负责人
组 长 桑敏莉
副组长 张利国
四、巡视组联系方式
值班电话:14709560009(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8:00),电子信箱:xunshi3zu@163.com
巡视组在自治区工商联设有举报联系信箱,书面举报材料可投至信箱或邮寄至: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135号(自治区总工会大楼)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邮编:750000
同时,还可通过以下途径反映问题:
自治区纪委举报电话:12388
举报网址:ningxia.12388.gov.cn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报电话:12380
举报网址:12380.nxdjw.gov.cn
巡视组接受信访和举报的时间为2016年12月16日至2017年1月10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工商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特此公告
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