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扶贫车间”建设一个“支点”
——尹树高委员的发言
近年来,由政府、商(协)会、企业、贫困群众合力创建“扶贫车间”模式的扶贫平台,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打开了一扇就地就近就业脱贫致富的新窗。而我区“扶贫车间”模式尚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以下问题:
贫困地区政府建设“扶贫车间”配套资金不足、政策体系不完善,乡村闲置的校舍、村部、工厂等未能有效规划和再利用。“扶贫车间”建设模式单一、基础设施建设不匹配。经营收入的税收优惠政策、贫困群众技能培训规划、劳动关系的界定与保障、“扶贫车间”产权与融资等配套政策仍不配套。精准扶贫信息发布机制尚未健全,政府找企业,企业找项目,乡村找产业。贫困地区乡村和群众主动参与脱贫攻坚的意识不高,部分贫困村仍存在着“等、靠、要”的思想。企业普遍重捐助、轻共建,“输血”多、“造血”少,致使“扶贫车间”模式未能有大的发展。
阿基米德曾经说:“给我一个支点,我将撬动整个地球。”我们想参与“扶贫车间”建设,也需要“支点”,具体讲:
给一个规划
切实发挥政府牵头揽总作用,在贫困村统一规划布局建设“扶贫车间”。规划应坚持“四个结合”:与群众生活结合,与当地主导产业结合,新建和改造结合,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实体经济、网络经济结合。将“扶贫车间”与当地龙头企业、农村电商、特色名优农产品加工项目积极对接,建立合作联盟,努力实现经济运行效应和扶贫效应的“双保障”。应不断完善“扶贫车间”授牌及监管相关规划,对“扶贫车间”进行统一编号、统一标识,设立永久性标识牌,标注参与建设投资的企业和成果,确保建设一处、成功一处,就业一批、脱贫一批。
给一块土地
目前,“扶贫车间”建设最大的问题是建设用地属性不明确。我们需要一块界限清楚、产权明晰、能够长期使用的土地,或者将废弃的学校、医院、村部以土地资产出让的形式卖给我们使用。当然,如果将村集体现成的车间以股份制形式与我们合作,无疑是一条便捷、速成之路。
给一系列政策
财政厅、人社厅、扶贫办等部门应将扶贫专项资金、政策性金融资金及相关指导意见整合起来,以宽松的优惠条件吸引民营企业参与建设“扶贫车间”。进一步明确“扶贫车间”的固定资产投资和生产经营模式的政策法规,达到产权、设备、技术、人力投资共赢,用财税优惠、金融支持、人力资源等政策吸引企业家投身创建“扶贫车间”,鼓励在外经商的成功人士和创业致富带头人积极回乡参与脱贫攻坚。企业每吸纳1名贫困人员1年内实现稳定就业的,可享受政府每月500-1000元公益性岗位补贴。
打通“最后一公里”
积极探索“扶贫车间”管理模式,尝试让当地以场地、房屋等资源入股,企业以资金、技术和设备投入经营,政府做好服务和监管。以“企业出资、当地入股、政府服务、部门援建、共同所有”的办法,鼓励农村剩余劳动力向“扶贫车间”转移,让贫困人口直接在家门口上岗就业增收,实现“农民变工人”“校舍变车间”“等靠要变自己创”,达到“群众赢、企业赢、产业赢、政府赢”的多赢局面。